四川擬實施獨生子女照料父母假 - 每年不低於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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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擬實施獨生子女“照料假”。日前,省政府法制辦就《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代擬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四川擬實施獨生子女照料父母假 每年不低於3天

草案第三十條提出,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週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援其子女進行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低於3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草案還說了啥

擬建80週歲以上老人高齡津貼制度

《修訂草案(代擬稿)》提出,全省要建立80週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逐步建立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和經濟困難且生活長期不能自理老年人護理補貼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津補貼標準。

醫院要爲老人提供優先服務

《修訂草案(代擬稿)》提出,醫療機構應當透過完善掛號和診療系統、開設專用視窗或者快速通道、提供導醫服務等方式,爲老年人特別是高齡、重病、失能、殘疾老年人掛號(退換號)、就診、轉診、綜合診療提供優先服務。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定期組織城鄉社區開展老年人預防詐騙知識宣傳等活動,及時制止和舉報針對老年人的惡意推銷保健品、食品、藥品、器材等行爲。金融機構對辦理轉賬、匯款或者購買金融產品等業務的老年人,應當提示相應風險。

金融機構應爲老人設愛心視窗

《修訂草案(代擬稿)》還提出,金融機構應設定愛心視窗,優先爲老年人辦理業務提供便捷服務。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制定具體規定,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鑑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減免法律服務收費,對8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辦理遺囑公證予以免費,對70週歲以上以及行動不便、患病或殘疾的老年人實行電話和網上預約、上門服務。

車站要設老年人專用座椅

根據《修訂草案(代擬稿)》,公園、城區主要街道兩側、居民小區等公共場所,應當設定老年人休息座椅;養老機構、老年人活動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置安全輔具。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港口客運站、飛機場的候車(船、機)室應當設定老年人專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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