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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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3日訊 記者周斌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我國法官員額制改革已全面完成,截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遴選產生12萬餘名員額法官,實現把最優秀的人才吸引到辦案一線。

我國法官員額制改革全面完成

據介紹,近年來,最高法狠抓司法責任制、人員分類管理、健全職業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四項基礎性改革任務的統籌規劃、精準落地和成果鞏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各地法院普遍建立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取消案件審批,確立法官、合議庭辦案主體地位。地方法院直接由獨任法官、合議庭裁判的案件佔案件總數的98%以上,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數量普遍較改革前大幅下降。

法官職務套改已於去年完成,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管理正在積極推動,截至今年6月,全國23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完成首批入額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確定工作,9.5萬餘名法官按照單獨職務序列等級進行管理。

目前,全國中級、基層法院院長均已實現由省級黨委(黨委組織部)管理,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有的地方由省委組織部管理,有的地方由省委組織部委託當地地市級黨委管理。已有14個省份設立法官懲戒委員會,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懲戒工作辦法》,進一步加強指導。共有2356個法院基本落實或通過預發形式落實工資改革,約佔全國法院總數的67.3%。

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説,改革後,85%的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各地法院人均結案數普遍提升20%以上,案件平均審理週期縮短,人均結案數、當庭宣判率上升,上訴率、發回改判率下降。隨着立案登記制實施,全國法院立案數年均增長20%左右,在總編制未增加的情況下,結案率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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