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月流量费五千多 - 熊孩子瞒着父亲狂刷流量太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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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掉15G手机流量后被关闭上网功能,高中生小明又用父亲的身份信息,恢复上网功能,订购95个10元流量加油包,导致俩月流量费五千多。之后,王先生以“移动公司未尽核实审查义务”为由,将移动公司告上法庭。

俩月流量费五千多 熊孩子瞒着父亲狂刷流量太疯

虽然现在4G手机对流量的要求会比较多,但是一般来说现在很多公共场所都有免费无线,手机套餐流量应该够用。没想到出来一个坑爹的娃玩手机,真的把爹坑惨了。

事后,王先生向普陀法院起诉移动公司,要求返还5529.8元通信费。原告王先生表示,收到话费账单十分震惊,随即拨打移动客服电话查询了解情况,同时对移动公司开通该流量包的流程及操作提出质疑,明确表示不认可该项服务收费。

王先生主张还在读高中的小明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明向移动公司申请开通流量包业务而产生高额流量费的行为就,已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只有在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王先生表示,他作为小明的法定代理人,已向移动公司明确表示了拒绝追认,故该合同自始无效。

同时,王先生还认为移动公司在管理上有重大疏漏,仅凭副卡使用人的电话申请,未核实其身份,擅自开通产生高额话费的通信服务,存在过错。

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辩称,客服人员已按照业务规则对来电人员履行了询问和告知义务,在小明报出其父亲王先生的身份证号码之后,客服人员应其要求作出服务是合理并符合业务规则的。

且小明年近17岁,应当对增加流量包及使用4G流量会产生费用有明确的认知及处分能力,并不需要其监护人作出追认。王先生将手机交给其未成年的儿子使用,而未经常监管其手机使用过程存在失职,其不应将之推脱给被告。故移动公司方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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