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 治理措施实施以来查处涉旅案件27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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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昆明6月22日电(记者 姚兵)旅行社指定购物场所、导游擅自更改旅游行程、百货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22日通报了自今年4月15日以来查处的10起典型涉旅案件。

云南:治理措施实施以来查处涉旅案件276起

余繁在当天举行的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说,《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自4月15日施行以来,各州市、省级相关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截至目前,旅游、公安、工商、税务、交通、法院、食药监等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276起,行政处罚罚款206.02万元。

余繁说,从行政区域划分来看,旅游热点地区涉旅案件查处占了全省的90.21%。其中:丽江市查处129起,占全省案件查处的46.74%;昆明市查处49起,占17.75%;西双版纳州查处40起,占14.49%;大理州查处11起,占3.99%。4月15日以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转办各州、市涉旅案件42起,其中办结10起,正在办理32起。

当天的发布会上,余繁选取了全省查办的276起涉旅案件中的10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其中包括:昆明瑞诺旅行社有限公司在运营旅游团队中,指定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青鸟景区内部购物场所购物;丽江黑白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一旅游团队,由委派的导游李某某带团队游客进入大理古城大理宝藏玉器店进行购物;昆明天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杨某在接待团队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丽江市古城区承古斋百货店涉嫌虚假抽奖、欺诈游客、不亮照或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为彻底整治旅游市场,从根源上解决旅游乱象,云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从购物场所、旅行社、导游人员、景区景点管理及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属地政府责任7个方面,推行22条严厉措施,确保云南旅游市场秩序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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