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帮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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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最近表现很积极,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冲突的情形也大大减少,与几个月前那个‘刺头’判若两人。”3月6日,江苏省常州监狱的管教民警对常州市天目湖地区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官申浩说道。孟某如今不仅转了“普管级”,而且劳动、学习、生活各项指标均表现优异。其中缘由还要从一次法律帮助活动说起。

法律帮助站

去年9月底,天目湖地区检察院的“法律帮助站”“开”进了常州监狱高墙内。孟某是诸多“咨询者”中的一位。“申诉是否会影响减刑假释?”孟某吞吞吐吐说出了自己的疑虑。申浩见状,耐心向他讲解政策,鼓励他依法表达诉求。孟某这才打消顾虑说出自己的问题。

原来,孟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先后减刑两次,将于2017年6月29日释放。当年案发后,原办案机关扣押了他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一直未能返还。孟某想拿回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但又拿不定主意到底应不应该提出来,提出来怕会对自己的改造评价产生影响,不提出来又怕影响出狱后的正常生活。为此,孟某很是焦虑。在谈话过程中,申浩还了解到性格内向的孟某,因为这件事情绪很低落,常常为了小事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矛盾,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看什么都不顺眼”。

天目湖地区检察院受理此项申诉后,从速办理。申浩第一时间与原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取得联系,详细调查案情,争取协作配合。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申浩还赶至原办案机关展开实地调查,原来孟某的问题是因为相关保管人员岗位调整所造成的,解决需要一段时间。申浩一方面建议当地检察机关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定期通过电话联系跟踪进度。去年12月4日,经过两地司法机关不懈努力,孟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顺利拿了回来。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没想到检察官真把我的事当成大事来办。”看到“失而复得”的财物,孟某心中的石头落了地。“真要感谢的话,就用好好改造来表现给我们看。”申浩顺势进行思想教育,这才有了孟某现在的良好表现。

据天目湖地区检察院检察长赵鑫介绍,自2014年起该院探索性地在监狱内建立集法治宣传、政策咨询、诉求投递为一体的“法律帮助站”,以“面向一批服刑人员、解决一批诉求、掌握一批狱情动态”为目标,定期深入服刑改造一线开展特色活动。经过不断发展,“法律帮助站”不仅培养起了“本土”的宣教咨询队伍,还吸收社会工作者、律师等社会力量,构建起了融合刑事和民事诉求的全方位维权体系,在开展的32次各类法治活动中先后为服刑人员解决各类疑难法律问题331件。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董静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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