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标有无限价格 - 难道售卖妇女儿童就不再罪恶?

来源:轻奢馆 3.11W

10月25号一场未成年新娘拍卖活动在Facebook上举行,该活动持续将近两周,直到11月9号才被发现。该交易已经结束,女孩父亲从中获益。

人性标有无限价格,难道售卖妇女儿童就不再罪恶?

以他17岁女儿的婚姻和自由为资本,从出价最高的买家手中获得500头奶牛、三辆汽车和一万美元。很难想象,在人权高度被重视的现代社会,如此野蛮的行为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世界上最大的社交网站,其行为本质可以联想到奴隶市场。

可这并非是个例,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在遥不可及的南苏丹,还有更多更恐怖的例子。生命和自由本不该有价格的,而竟有了价格,许些黄白之物,便能买下一个生命的拥有权,这一刻人的价值被无限贬低,大概是场价值与价格极度逆差的生意了吧?除了上述例子,人贩子、老鸨、乃至绑架土匪都可以是这场生意的卖家,将他们手中的所有物明码标价,出售与人,其中价格参差不齐。这个时候,人不再是人,可以被叫作“人货。”

人性标有无限价格,难道售卖妇女儿童就不再罪恶? 第2张

要说最高的大概便是绑票土匪们了,以巨大的风险代价谋求天价赎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世纪绑匪张子强,一件李泽钜绑架案震惊两岸三地,最终得到高达10亿的赎金。这大概是有人货以来,市场上最高的行情了。

其次便是老鸨手下的妓女,这是古时候的说法,现代说法是妈妈桑及性工作者。她们的价格高低不一,从数百元到数千,最高级的甚至可以达到数十万。

但最贱的,价格最低廉的就是人贩子的货了,他们手里最多的人比不得绑匪的金贵,也比不上老鸨们的声色,最多只能算是生货,小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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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人贩子,这条罪恶残忍的利益链从古至今,从未断绝。在古代,人口的贩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奴隶制度下的人,是可以被当做货物随意处置的。且法律保护买家的权益,收了钱,签字画押,人就不在是个平等的人了。

在现代,随着经济日益发展,对权利的追求愈加热烈。奴隶制被废除,法律承诺人生来平等,保护人权至高无上。

  但是人贩子依然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猖狂,他们或隐藏在穷困山村,糊弄鼓动无知的当地人,买卖妇女儿童。或苟缩在人员密集的客运场所,在暗中观察对象,像老谋深算的猎人随时准备出手捕捉猎物。

往往得手后,他们就要开始罪恶的出售。怎么出售?看人货质量而定,是幼儿还是少年,是女人还是男人,根据人货的大小性别。他们来寻找买家,在这场交易中,人贩子是中介人,他们会抬高价格,用尽手段榨干人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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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卖的大概是懵懂的幼儿了,若有迫切想要孩子的买家,他们就赚大了。《青光》里有过记载,在灾荒时,三块钱便能买来一个丫头,价格之低,令人惊讶。

可事实上,在国内,在民风淳朴,民智未开的边远山区,只需要几百块钱就能买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我知道的最贱的生命是一个七岁的女童,被醺酒的父亲以一顿酒钱卖掉。在我们的想象中是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大概也不会有比这更贱的价格了。

如果将一条生命的裁决权和一顿酒钱各放在价值天平的托盘上,就可以发现这是一场悬殊太大的交易。九牛一毛也不足以形容。我可以想象,那位父亲自私自利到了何种地步,豪无人性,堪称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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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缺了些钱去买醉,刚好那边想要个孩子,于是两边心照不宣,含含糊糊地就完成了交易。但可想而知,命运绝不会加惠于她。如果买家人善心好,还算是不幸中之幸。

可如果遇到了刻薄人。那日子也好过不起来,少不得被压榨劳动力,要是买家日后再有了亲生儿女,那就更难过了。有时候想一想,生命真的太贱了,太贱了。许些钱财就能买到活生生的生命。

能买到一个独立个体的自由权,血肉之躯竟比不上区区几两钱财的分量。绑匪手里的人质是何等绝望悲惨?人贩子手下的妇女儿童又是何等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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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朱自清说的,钱世界里的的生命市场存在一日,都是我们孩子的危险,都是我们孩子的侮辱。想一想吧,这是谁之罪呢?这是谁之责呢?最后以电影《亲爱的》中台词来结尾,没有买方就没有卖方,没有卖方就不会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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