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祥 - 赤诚奉献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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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蔡长春

王秀祥:赤诚奉献促和谐

现年63岁的王秀祥先后担任过乡镇卫生院院长、卫生局副局长,自2012年当地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被聘任为贵州省瓮安县医调委主任。

至今,王秀祥已组织、参加调解各类医疗纠纷77件,调解成功76件,未成功的1件为当事人自行撤诉,实际调解成功率达100%,把社会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王秀祥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既懂法又懂医,能熬夜能吃苦,工作有耐心、方法多,医院信赖他,患者相信他,只要群众有需要,他都会和调解员一道,公平公正地调解一起又一起医疗纠纷,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

2015年2月,胡某到某县级医院待产,12日凌晨3点18分分娩一男婴后出现大出血,经抢救无效于7点8分死亡。

当日9点左右,王秀祥接到医院和死者家属的电话,迅速组织调解员赶赴现场,当时死者家属拉起横幅,聚集约100余人将医院住院大楼、救护车通道全部围堵,家属情绪非常激动,要求医院赔偿死者子女的抚养费和老人的赡养费用120万元。

见此情形,王秀祥一边将情况报告分管县长,一边到该院妇产科询问当事医生、查看相关病历,详细了解死亡原因,认为医院在该事故中有严重过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王秀祥当即组织双方选出代表进行调解,通过四天三夜来回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了双方情绪,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由医院赔偿死者家属40余万元,死者一方立即将尸体运回并自行安葬,就这样,一起可能转化为群体事件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在调解工作中,王秀祥始终做到认真履职,坚持秉公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对待每个当事人都力求做到公正公平,清正廉洁。

2014年,王秀祥成功调解一起因破伤风皮试过敏死亡的医疗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家属对调解结果比较满意,拿到院方的赔偿款后当即抽出5000元对他表示感谢,被王秀祥婉言谢绝。

在调解工作中,王秀祥始终以“情系和谐稳定,热忱温暖人心”为工作信条,把每一次调解都当成维护受害方权益和同群众交流感情的过程,凭着一份“真情”,成为双方当事人信赖的“贴心人”,用行动树立起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

4年多的调解工作,没有赞歌、没有鲜花、没有掌声,王秀祥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执著,凭着一颗火热的心,用耐心、热情、公正化解了一起起纠纷,平息了一场场矛盾,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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